事项名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承诺件
许可对象符合全国残疾人评定新标准的残疾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残联发[2008]10号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无限制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2、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县各类残疾人
许可程序
申办者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领取《残疾人申请表》→申办者到县中医院或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残疾鉴定(精神、智力类残疾人需到澧县精神康复医院进行鉴定),→本人持2张2寸彩色照片及申请表、鉴定书到县政务中心残联窗口免费办理《残疾人证》。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澧县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003213086
窗口地点县政务中心6号楼残联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8路公交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0736-321307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36-3213072
--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1份
相关材料
指定医院残疾评定结果;1份
相关材料
法医鉴定或工伤鉴定;1份
相关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二寸免冠相片三张。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