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申请表
女方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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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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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影照片 (二寸) | |||||||
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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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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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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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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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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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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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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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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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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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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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 |||||||||||
结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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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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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数量: 个 |
其中亲生: 个 其他: | |||||||||||
第一个子女 |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第二个子女 |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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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情况 |
1.未孕 2.已孕(怀孕时间: 年 月) 3.已生育 | |||||||||||
已生育 补审批 |
新生儿姓名: 性别: 孩次: |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健康情况: 出生地点: | ||||||||||||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 ||||||||||||
我们系合法夫妻,现有 个子女,其中亲生 个, 个。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 理由,申请生育第 个子女,请予批准。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果与事实不符,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申请承诺人(签名、指纹): 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 ||||||||||||
以上内容由登记对象填写 |
所在单位或申报地村(居)意见 |
(单位盖章) 经手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申报地 乡级 初审 意见 |
(单位盖章) 经手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申报地县级 审批 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生育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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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摘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