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澧县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正文
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号)
发布日期:2016/12/16 15:34:00      作者:admin02      来源:澧县人大网

  经2016年12月16日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戴作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祖毅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何宗华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先银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贤芳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文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汪玮同志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曾凡明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鸣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龚德平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周常彩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谭斌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刘承建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游龙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朱宇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传东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立公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华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洪振淼同志为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向绪钦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孟令军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法胜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徐照清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庆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刘业君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戴作东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欣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后田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奎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汤志东同志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曾凡明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杨承清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傅依广同志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