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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发布日期:2016/12/16 15:36:00      作者:admin02      来源:澧县人大网

  经2016年12月16日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申文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赖怒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

  罗先秒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桃花滩法庭庭长;

  李志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大堰垱法庭庭长;

  张冬武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庭长;

  闵海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覃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李设球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永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桃花滩法庭庭长职务;

  赖怒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大堰垱法庭庭长职务;

  罗先秒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志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卢业锋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庭长职务;

  李运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清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澧阳法庭庭长职务;

  陈子跃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法庭庭长职务;

  雷中桂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法庭庭长职务;

  张冬武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成水友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邓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爱民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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