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码头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码头铺镇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348231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码头铺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6年底,码头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中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从总体情况看,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六有”(有领导班子、有阵地、有公开栏、有工作方案、有制度、有网站)的基础上,对网站、公开栏(墙、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公开载体进行了规范,网站单独设立有政务公开专栏,并设立子栏目,及时更新充实栏目内容。公开栏(墙、橱窗)集中设置在醒目位置,版面按要求都在6个板块、12平方米以上。电子显示屏在工作时间内开启并滚动公示群众关注的政务(村务、居务、厂务)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2016年,我镇把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不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澧县码头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6年澧县码头铺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我镇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好地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加强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培育了10个政务公开示范单位,积极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2016年,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4号)精神,重点推进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加强配套建设。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巩固和深化“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投诉、信息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完美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站、村级服务点建设,年内社区大厅式工作站基本全覆盖,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达8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码头铺镇2016年底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务公开方面。镇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各类应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发布镇政府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信息。以各种专题专栏的形式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人事信息、行政审批、招商引资、干部作风建设等重要工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主要就项目建设报建批复等事项的咨询,均已答复,申请者满意率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1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1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0次,咨询电话接听48次,当面咨询34次。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85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乡镇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镇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待遇由镇财政统一解决。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需要的支出,均由相关责任单位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全镇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也没有相关的支出。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没有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三是信息的运用还有待加强,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群众却较少。四是公开内容分类不规范,不便于查询。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并定期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持政府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内容,完善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和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做好图书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2016年度澧县码头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2.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