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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澧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2/24 15:42:00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办

  LXDR-2017-01004

  澧政办发〔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省市驻澧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澧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澧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阶段划分

  1.5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专家组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3.2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3.3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4.应急响应

  4.1Ⅳ级应急响应

  4.2Ⅲ级应急响应

  4.3Ⅱ级应急响应

  4.4Ⅰ级应急响应

  4.5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4.6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5.恢复评估

  5.1总结评估

  5.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6.监督管理

  6.1宣传、培训和演练

  6.2奖励与责任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2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常德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流感大流行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阶段划分

  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划分为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县人民政府负责流感大流行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法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提高应对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建立健全流感大流行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及时分析研判,及早响应,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护能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应对,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旅游外侨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台办、武警澧县中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与指挥全县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应对准备阶段,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应急响应阶段,县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畜牧兽医组、社会治安组,开展相关工作。

  2.2.1综合组

  由县卫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农业局、武警澧县中队等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县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医疗防疫组

  由县卫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武警澧县中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督导检查落实;提出调整完善应对策略、措施的建议;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保障组

  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科技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武警澧县中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县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负责应急疫苗、抗病毒药品及其他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并保障物资质量;负责隔离治疗、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通信保障;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宣传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旅游外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县流感大流行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开展公众个人防护知识科普宣传;开展舆情监测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畜牧兽医组

  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畜牧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流感大流行的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组织动物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流感大流行动物流感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社会治安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信访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旅游外侨局、武警澧县中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密切关注本县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

  县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县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联系。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信息,分析评估本县流感大流行风险及疫情形势;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对本县社会、经济的影响,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国家流感大流行既定策略及措施的方案、计划;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订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流感大流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完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体系。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学校防控方案。县畜牧局负责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县卫计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交通检疫工作方案。县旅游外侨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3.2.1疫苗准备

  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流感大流行疫苗、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采购、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流感大流行疫苗、同期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充分考虑疫苗可及性,制定大流行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县科技工信局按照需求建议,对现有疫苗的储备情况进行摸底,并与市经信委及有关疫苗生产厂家加强联系,积极组织货源,做好调运准备。

  3.2.2抗病毒药物准备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根据需要制定抗病毒药物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必要时组织本县有条件的药品生产厂家开展抗病毒药物及原料的研发、生产。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定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组织开展流感病毒耐药性监测。县科技工信局按照需求建议,对现有抗病毒药物的储备情况进行摸底,做好调运准备;对本县相关抗病毒药物的生产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必要时组织有条件的药品生产厂家做好组织生产的准备,提出应急扩产方案。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应急生产扩建项目的准备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管理。

  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本县有关药品生产厂家进行抗病毒药物生产和新药研究,并加强对中医药预防、治疗药物研发的支持。

  3.2.3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县人民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的建议。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适时调整本县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优先运输方案。县科技工信局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流感监测网络持续、正常运行与风险评估所需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财政拨付本县流感大流行应急资金、经济困难地区补助经费的分配使用方案、计划,制定应急资金保障方案,重点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必需资金。

  县人社局、县卫计局会同县民政局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在流感大流行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流感大流行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

  县民政局会同县卫计局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3.3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卫计局要确保全县流感监测网络的持续、正常运行,完善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流感常规监测工作。县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完善全县动物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动物流感监测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信息,掌握本县疫情趋势。

  流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县卫计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流感疫情流行发展程度,应急响应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市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由其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市级相应的应急措施。

  4.1Ⅳ级应急响应

  4.1.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新型流感病毒在本县辖区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本县辖区内尚未发现由此引起的人间病例;

  (2)本县辖区内发现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4.1.2应急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县卫计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加强疫情监测,强化相关异常事件报告;及时开展风险评估,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医疗救治。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病例一般就地治疗,重症及危重病例视病情逐级转运。

  (3)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县指挥部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加强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疫苗、抗病毒药物、诊断试剂等物资储备。县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应对准备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或适当调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疫苗和药物质量监管工作。

  (5)诊断试剂的储备、生产。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做好新型流感病毒诊断试剂质量监督。县科技工信局组织落实诊断试剂的储备。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4.2Ⅲ级应急响应

  4.2.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新型流感病毒在本县辖区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并传入本县,流感大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

  (2)本县发现新型流感病毒,且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4.2.2应急措施

  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以下应急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及相关部门加强疫情及新型流感病毒的抗原性和耐药性变异等监测工作。县指挥部专家组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疫情危害程度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2)医疗救治。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及相关部门加强病人救治和转运等工作,适时开展相关医疗卫生资源评估。

  (3)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和研发。组织专家完善疫苗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在流感大流行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需要组织疫苗的紧急接种。县指挥部保障组研究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4)其他措施。指导各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县指挥部畜牧兽医组对可能携带新型流感病毒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实行有针对性的限制措施。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新型流感病毒在本县造成流行,且波及2个以上镇、街道,并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

  (2)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4.3.2应急措施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及相关部门加强疫情发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县教育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因病缺勤监测。

  (2)医疗救治。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病人救治,降低病死率;根据医疗卫生资源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医疗卫生资源;必要时,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做好大规模患者救治的准备。县指挥部保障组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必要时,依法征用社会场所作为临时医疗救治点。

  (3)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组织专家完善人群疫苗接种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县指挥部保障组负责落实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储备、调运。在流感大流行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群接种。

  (4)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县指挥部继续组织开展应急物资的需求评估,向市指挥部提交需求报告。县指挥部保障组根据需求评估情况落实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5)社会措施。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县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等强制性控制措施;确保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4.4Ⅰ级应急响应

  4.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本县新型流感病毒感染者病例数持续增加,且维持在较高水平;

  (2)全县一半以上的镇、街道报告确诊病例,并出现较多数量的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

  (3)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4.2应急措施

  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继续做好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等工作,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监测流感病毒变异和疾病临床严重性变化,开展住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调查。

  (2)医疗救治。县指挥部医疗防疫组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与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3)社会措施。县指挥部社会治安组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依法落实强制隔离等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疫情防控列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各地加强志愿者培训,鼓励和组织志愿者参与防控工作。

  4.5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县指挥部和县卫计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情;相关部门应及时互通疫情信息;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6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县指挥部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强化防控策略措施,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大流行流感病毒活动恢复到季节性流感水平时,县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5.恢复评估

  5.1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的总结与评估。

  5.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县人民政府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监督管理

  6.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流感大流行防控与应急能力。

  6.2奖励与责任

  依法依规对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工作中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补偿。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卫计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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