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16时许,澧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澧县人民路某门面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澧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扑救。消防官兵现场侦察核实:起火部位为某门面二楼废弃办公场所,过火面积约为60平方米。消防官兵迅速组织疏散人群,并组织两个搜救小组对建筑内部进行搜索,同时全力控制火势。经近一小时的全力扑救,明火被完全扑灭,现场全部处置完毕。
火灾发生后,澧县县政府领导、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县城管、澧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全力协助灭火、维护现场秩序,并迅速开展善后工作。
据查实:该建筑共2层,系砖木结构,此次火灾无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