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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6/29 8:36:00      作者:佚名      来源:县财政局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运行,澧县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于2017年5月上旬正式向全县19个镇街推进。为确保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我们先后制定了《澧县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澧县镇街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考评办法》、《澧县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和《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整套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用于规范镇街财政会计核算,提高代理银行服务质量,强化镇街财政资金收支管理。

  二、《意见》出台的作用

  该《意见》出台后,能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街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意见》部分条款解读

  (一)关于收入管理

  实行镇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各镇街财政所有两个收入账户。一个是镇街财政基本账户。管理上级补助收入和镇街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收取的其他收入;另一个是“村账乡代理”账户。管理村(居)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收款收据”收取的村级自有收入。

  (二)关于支出管理

  1、人员经费支出。指直接用于政府工作人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公用经费支出。指镇街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维护性费用支出和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

  (三)关于公务卡支付管理

  1、概念: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一种信用卡(贷记卡)。

  2、作用:一是减少传统的现金提取、预借、携带、报销等环节,降低现金管理风险;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结算方式;三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3、使用范围: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务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接待费、水电费等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和小额采购支出。

澧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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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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