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政办案〔2017〕3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回复
关东梅、邓兆勉、徐超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乡镇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去年二季度开始,我县将各镇“两违”管控工作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和考核,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一季度,各镇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正式纳入考核,其中包括禁鞭禁炮工作。目前,已有大堰垱、甘溪滩、火连坡、小渡口等镇启动该项工作,其余各镇正陆续启动中。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签发人:罗先春 联系人:李忠清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73654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