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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7/7/13 13:26:00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办

  澧政办案〔2017〕10号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回复

聂豆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教师职业保护法立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师作为一个神圣的职业,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通过立法来规范未成年人在接受教育期间的行为是保护教师的一项有效手段,但该项立法工作涉及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衔接问题,其立法权限应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因此,我县能做的工作有限,只能层层反映或者由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签发人:金贤松                                      联系人:李进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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