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政办案〔2017〕12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回复
县政协文史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兰韵澧州”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政府对打造“兰韵澧州”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等单位,对兰花种植及市场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就如何推动落实形成了初步意见,拟定了《关于打造“兰韵澧州”的工作规划》,并进行了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待条件成熟时,将全面打造“兰韵澧州”。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文化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签发人:高波 联系人:唐明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22516
关于打造“兰韵澧州”的工作规划(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新澧州、新跨越”、打造“兰韵澧州”、提升澧州知名度、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政府指导、文化引领、企业带动、科技支撑、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为原则,以兰花为重点,整合相关资源和要素,动员社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兰花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现代澧州的城市品位、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打造宜居澧州、美丽澧州、幸福澧州,通过开展养兰、营兰、咏兰、品兰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一种浓厚的“兰韵澧州”文化氛围,让兰花成为澧州的名片。至2020年,全县兰花种植面积达5000亩,总产值达3亿元,培植兰花龙头企业2家,创立区域特色品牌和著名商标2个,建立兰花示范生产基地5个、兰花交易市场2个,建成集兰花观赏、采购、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兰博园。
三、主要措施
(一)养兰
1.规划先行,统筹全县兰花种养。规划全县范围内兰花种植区域和种植面积,确保兰花种植有稳定的土地供给。将兰花种养纳入“美丽澧州”三年绿色行动方案中,在东部新城、栗河绿化风光带、彭山景区、城头山景区以及各镇街的绿色庭院建设中加大兰花种养的数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要摆放兰花;号召县内房地产公司在新开发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楼盘规划兰花种养区域,在已建成小区制定兰花更换计划,提高兰花种养数量和质量。
2.加强引导,让兰花种养火起来。成立兰花种养研究所,做好兰花研发工作,开展兰花栽培新技术研究和推广,组织兰花优良品种选育和组织培养,破解兰花培育技术难题,为兰花产业发展提供优良种苗供应和技术支撑;培育龙头企业,鼓励规模化经营;成立兰花合作社,引导兰花产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搭建企业与花农对接平台,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的兰花标准化种养模式;结合脱贫攻坚,出台资金和信贷支持政策,扶持建立兰花龙头企业,为中小兰花种养农户和贫困户提供专项免息贷款,为兰花培育、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国内外先进生产理念和先进生产技术,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进行指导、考察,鼓励高水平人才投身花卉事业,为兰花种植提供人才支撑。
3.加大执法,保护野生名贵兰花。县林业、森林公安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挖乱采野生兰花行为,维护我县境内野生兰花的多样性;加大野生兰花生存环境的监测力度,做好兰花自然生长环境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兰花自然生长环境的行为,为兰花自繁自衍、自开自香创造条件;多平台、全方位利用各类纸质刊物、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大力倡导全县干部群众爱兰、养兰、护兰,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爱护兰花、自觉抵制违法采挖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营兰
1.加大平台建设,繁荣兰花交易市场。规划建设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并筹建兰花交易专区,将该市场打造成湘西北地区最大花卉苗木交易市场,不仅提高该市场在省内的竞争力,还带动辐射湖北、江西等地。打造兰花网上交易平台,发展兰花交易电子商务,拓展兰花销售渠道。
2.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兰花产业发展。制订土地流转、人才引进、市场建设、招商引资、税收优惠等政策,出台新品种研发、种植大户奖励等办法,保障和激励兰花产业发展。
3.加大产品开发,提高兰花附属价值。发现和培育新的兰花品种,打造具有澧县特色的兰花品牌;挖掘食用、药用功能,打造深加工产业链;充分利用在本地的深加工企业,开发兰花系列产品,增加苗农收入。
4.加大产业融合,发挥兰花旅游价值。规划建设一批集观赏、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兰花观赏园,满足市民休闲需求。每年筹办澧州兰花节,对我县厚重的文化历史及城头山、彭山、澧州大鼓等文物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宣传推介,按照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思路,打造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和旅游产业。
(三)咏兰
1.开展兰花评比,将兰花打造成市花。在全县种养户之间开展兰花评比活动,根据品种、姿态、香味等评选最美兰花,并评出各类不同特色、等级的兰花种植能手。
2.成立兰文化研究协会,挖掘澧县“兰文化”的历史渊源,做好传承保护工作。每年定期举办以兰花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筛选优秀作品在比较有影响的刊物、报纸以及新媒体上发表。鼓励支持以兰花为主题的舞台文艺作品创作,扩大“兰文化”的传播载体。
3.结合我县“书画之乡”创建活动,组织全县专业人员与业余爱好者开展以兰花为主题的书画活动和大型展览活动,并邀请知名书画家定期授课。
(四)品兰
组织人员提炼兰花品格、澧州精神,围绕打造澧州市花开展专题讨论,学校课堂普及养兰爱兰教育,为推进建设新澧州、实现新跨越助力。
1.弘兰澧州香。通过古澧州历史人文的追溯与塑造,提炼兰花品格,将兰花与君子、高尚品德、爱国情怀等联系起来,让澧州人喜欢兰花,认同兰花品格,让兰花种植深入澧州人的生活,让兰花花常开香常驻。
2.铸兰澧州魂。宣传倡导兰花品格,结合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让包含包容、大气大度、坦诚坦荡、诚信诚实、有礼有节等优良品质成为澧州人特有的人文精神、城市的灵魂。
3.蕴兰澧州韵。通过公共场所悬挂文化名人咏叹兰花的诗篇华章,旅游景区打造兰花为主题的景点,定期开展兰花为主题的活动,让澧州人民生活中充盈“兰”元素,让兰诗、兰景成为澧州的特色文化符号,使兰花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澧州神韵的象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兰韵澧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慧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鲁明金、县政府副县长高波及县政协副主席杨钢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大兰花产业的发展协调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兰韵澧州”创建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措施,做好相关服务,形成合力抓好兰花产业发展。
(三)加强考核检查。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要把兰花种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给予大力扶持。结合区域内项目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兰花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