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单位全称 | 澧县司法局 | |||
单位地址 | 澧浦路999号 | ||||
邮政编码 | 415500 | 电子邮箱 | 3500132676@qq.com | ||
值班电话 | 3222926 | 传真 | 无 | ||
领导班子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分工 | |
刘承建 | 局长 | 13907366348 |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联系小渡口镇、官垸镇、如东镇、复兴厂镇四个司法所 | ||
刘延岸 | 副局长 | 13975695210 | 分管基层、综治维稳、信访、三调联动、法律服务管理、法规、法律援助、行政许可、包垸防汛,负责公证处工作,联系王家厂镇、大堰垱镇、码头铺镇三个司法所,联系政协 | ||
李永红 | 副局长 | 13974208567 | 分管法制宣传、招商引资,联系澧阳街道办、澧西街道办、澧浦街道办、澧澹街道办四个司法所,联系人大 | ||
赵里 | 党组成员 | 13707369800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财务、办公室、机关、城区防汛,联系金罗镇、盐井镇、火连坡镇、甘溪镇四个司法所 | ||
李宽祥 | 政工室主任 | 13786657652 | 负责政工、人事、工会工作,分管劳动、宣传、统战、武装、妇女、计育、民主理财、点村、社区及文明单位创建、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联系涔南镇、梦溪镇、城头山镇、澧南镇四个司法所 |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五)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其他事项。 | ||||
内 设 机 构 |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责 | ||
办公室(计财装备股) | 0736-3222926 | 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统计、机要、保密以及对外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外事工作;负责编制中央、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 |||
政工室(法规股、律师公证管理股) | 0736-3268977 | 负责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办理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等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拟订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清理、编纂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法学会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工作;受理和审核局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负责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查报批;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行政处罚和律师职称评聘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拟订全县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和管理公证工作;指导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 | |||
法制宣传股 | 0736-3221956 |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基层司法管理股 | 0736-3268973 | 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组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核准报批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 |||
社区矫正工作局 | 0736-3268975 | 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直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责 | |
公证处 | 刘延岸 | 13975695210 | 负责依法办理全县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公证事项和公证法律事务;负责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 ||
法律援助中心 | 张超 | 15973199347 | 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全县有影响的或县党领导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