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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县委办
发布日期:2017/12/22 11:54:0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责任单位:澧县县委办

  整改目标:县委、县政府积极配合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定期检查调度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

  1.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构建环保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和问责追责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常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彻底废除了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土政策”。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石膏粉、石煤粉、钙粉企业转型升级管理。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完善城区管网配套建设,对县城老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快县城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建筑施工工地采取安装围栏、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主次道路硬化、拆除工地湿法作业,在建道路施工采取洒水作业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完成了81个农村垃圾不规范堆放点的整治。深入推进洞庭湖环境污染治理,认真开展北民湖投肥养殖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范围内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违法违规采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等专项行动。四是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充分发挥“一台一报一网”宣传载体的积极作用,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取得的成效;整改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环保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及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内容。

  2.整改工作成效。目前,全县上下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工作的重中之重,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坚持不懈抓环保工作成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成立由县长任主任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职责和运行机制,加强了对本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切实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和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年县委常委会研究环境保护问题4次以上。县人民政府定期向县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部门高度重视,立足本部门实际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担负起来了环境保护职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澧县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澧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135605

  联系地址:澧阳街道解放南路鄢家巷16号

  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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