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有的干部对依法取缔粘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局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县关闭领导小组指示精神,联合督察组坚持巡回督察,防止关闭的粘土砖企业死灰复燃。
完成情况:
1.关闭情况。2015年7月1日,澧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粘土砖厂的通告》并出台《澧县非法粘土砖厂关闭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关闭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关闭取缔阶段、强制关闭阶段三个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坚持疏堵结合和严格考核追责等,经过关闭领导小组和各乡镇3个月的共同努力,截止2015年10月7日,全县所有25家非法粘土砖厂全部关闭,轮窑、设备全部拆除,25个烟囱全部爆破。
2.整顿情况。2017年,为杜绝已关停的粘土砖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搞好转型升级工作,坚决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在县关闭小组领导下,县科技工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制砖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和关闭企业原址,进行巡回督察,坚持每月督察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目前,我县所有关闭的粘土砖企业无一死灰复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澧县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澧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135605
联系地址:澧阳街道解放南路鄢家巷16号
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