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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日期:2017/12/22 12:03:0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常德市汉寿县湖南省紫阳麻业有限公司等多个苎麻企业废水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废水直接排入西洞庭湖保护区。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整改目标: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制定《澧县开展不达标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时间的不达标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了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常德集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澧县污水处理厂)、湖南理昂再生能源电力有限公司3家国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整改成效。通过现场调查和原始资料调阅比对,暂未发现我县重点国控企业存在不达标排放情况。该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澧县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澧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135605

  联系地址:澧阳街道解放南路鄢家巷16号

  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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