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17—00016
澧政发〔2017〕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省市驻澧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50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澧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